

泡沫塑料表观密度测定仪
Apparent Density Tester for Cellular Plastics
- SKU DET-0005
- 塑料密度测试仪
- CE (to be confirmed)
- ISO 9001 manufacturing (to be confirmed)
价格面议 —— 按订单报 FOB / CIF 价
价格取决于配置、数量与目的港。
主要技术参数
| 密度范围 | 10–500 kg/m³ |
|---|---|
| 试样尺寸 | Cubes from 25 mm, cylinders from 30 mm |
| 天平分度值 | 0.01 g |
| 卡尺分辨率 | 0.01 mm |
| 测量准确度 | ±1% on regular specimens |
| 每块取样点数 | Defined by method, typically 5 |
作者:Lab Manufacturers China 技术团队最近复核 适用标准:ISO 1183-1, ISO 1183-2, ISO 1183-3
什么是泡沫塑料表观密度测定仪?
表观密度测定仪通过称量并测量硬质或软质泡沫塑料试样,给出其单位体积质量,包含表皮在内。适用于堆积密度和骨架真密度都不适用的泡沫材料。
什么是泡沫塑料表观密度测定仪?表观密度测定仪通过称量并测量硬质或软质泡沫塑料试样,给出其单位体积质量,包含表皮在内。适用于堆积密度和骨架真密度都不适用的泡沫材料。## 概述
泡沫塑料的表观密度定义为试样质量除以其总体积,其中包含孔隙、空穴及一体成型的表皮。试样切割成方块或圆柱等规则形状并满足规定的最小尺寸,用天平称量,再用卡尺测量;若表面已封闭也可用浸液法测体积。由于同一块泡沫不同位置的密度可能不同,应按规定位置取样并记录取样方案。该结果用于保温板、包装泡沫和结构泡沫制件,其数值与粒料堆积密度和气体比重瓶法测得的聚合物骨架真密度均明显不同。## 工作原理是什么?经典方法依据阿基米德原理:样品先在空气中称重,再浸入已知密度的液体中称重,两者之差给出样品体积。该方法适用于无空隙的固体试样,密度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至四位。密度梯度柱内液体的密度随高度线性变化,小试样会沉降到与其密度相当的液面位置,并与标定玻璃浮子对比读数,适合很小或很薄的样品。气体比重瓶法用氦气置换测量样品在标定腔体内的体积,适用于粉料以及多孔或不规则物料。堆积密度和表观密度方法则测定填充规定容积的物料质量,这正是粒料、粉料和泡沫塑料所需的量。## 主要特点有哪些?- 配规则方块或圆柱切割的试样夹具 - 可连接数字卡尺和天平 - 支持浸液法体积测量 - 记录泡沫块取样位置 - 可选择包含表皮的评定方式 - 板材结果以 kg/m³ 表示
技术参数有哪些?典型的泡沫塑料表观密度测定仪配置:密度范围为 10–500 kg/m³;试样尺寸为 Cubes from 25 mm, cylinders from 30 mm;天平分度值为 0.01 g;卡尺分辨率为 0.01 mm;测量准确度为 ±1% on regular specimens;每块取样点数为 Defined by method, typically 5。以上数值代表该产品类别的常见水平,具体配置参数以报价单及随机校准文件为准。## 适用于哪些应用?泡沫塑料表观密度测定仪主要用于保温板表观密度核验、包装泡沫质量控制、结构泡沫模塑件一致性、浮力与漂浮材料检查。在更广泛的塑料密度测试仪类别中,实验室还将其用于树脂密度进料核验、混合料中填料和矿物含量估算、结晶度与配方一致性检查。## 适用哪些标准与认证?相关标准与方法包括 ISO 1183-1、ISO 1183-2、ISO 1183-3、ASTM D792、ASTM D1895、ASTM D1622、ISO 845、IEC 61010-1。本型号的认证候选包括 CE、ISO 9001 manufacturing;每项认证均需针对具体配置在发货前确认,仅提供已实际签发的证书。温度控制十分关键,因为液体密度和样品体积都随温度变化;应记录温度并查用液体的密度-温度表。应排除浸液试样和比重瓶腔体内的气泡,因为一个滞留气泡就会明显改变体积。应尽快称量湿态质量以减少蒸发,并选用不会使聚合物溶胀或溶解的浸液。应校准天平,并按规定周期用有证玻璃浮子或密度计核查液体密度。测定堆积密度时须使用规定的漏斗、孔径和量杯,因为改变任一项都会改变结果。## 如何选择合适的泡沫塑料表观密度测定仪?当需要的是制品使用状态下的密度时,保温板、浮力材料和包装泡沫等泡沫塑料均应选择该方法。应确认产品标准规定的试样尺寸和状态调节条件,并明确一体表皮是保留还是去除,因为这会改变结果且必须在报告中说明。### 与其他塑料密度测试仪型号相比如何?方法应与物料形态匹配。无空隙的固体模塑件和粒料可用浸液天平测定;只有很小试样时可用密度梯度柱。粉料、多孔制品以及不能接触液体的物料宜用气体比重瓶法。散装处理的粒料、片料和粉料以堆积密度或表观密度表征;硬质泡沫塑料则按规定的表观密度方法并采用标准试样。用于规范检测时,应遵循材料标准中指定的方法:ISO 1183 各部分与 ASTM D792 对固体塑料规定的程序和公差不同,不同方法的结果不应混在同一组数据中比较。
完整技术参数
| 密度范围 | 10–500 kg/m³ |
|---|---|
| 试样尺寸 | Cubes from 25 mm, cylinders from 30 mm |
| 天平分度值 | 0.01 g |
| 卡尺分辨率 | 0.01 mm |
| 测量准确度 | ±1% on regular specimens |
| 每块取样点数 | Defined by method, typically 5 |
| 状态调节 | 23 °C, 50% RH per ISO 291 |
| 体积测定方式 | Geometric or immersion |
| 数据输出 | USB export of specimen records |
以上数值代表该产品类别的常见水平。最终参数以报价单及随仪器提供的校准文件为准。
应用领域
- 保温板表观密度核验
- 包装泡沫质量控制
- 结构泡沫模塑件一致性
- 浮力与漂浮材料检查
主要特点
- 配规则方块或圆柱切割的试样夹具
- 可连接数字卡尺和天平
- 支持浸液法体积测量
- 记录泡沫块取样位置
- 可选择包含表皮的评定方式
- 板材结果以 kg/m³ 表示
关于泡沫塑料表观密度测定仪的常见问题
取决于规范要求。泡沫塑料的表观密度通常包含表皮,因为这是制品的使用状态;但部分产品标准要求用去表皮试样表征芯部。所采方式必须在结果中说明,对于带致密表皮的模塑泡沫,两者数值差异明显。
泡沫块在发泡和冷却过程中会产生密度梯度,因此多数产品标准规定取样位置而不仅取一个试样。常见做法是在泡沫块规定位置取 5 个试样,并报告平均值和极差,使离散情况可见。
可以,但试样必须封闭或封涂,使液体无法进入孔隙,因为吸入液体会使测得体积偏小并使密度偏高。对开孔泡沫,只要试样切割面平直平行,用卡尺做几何测量通常更可靠。
密度梯度柱可测量仅几毫克的碎片,因为试样会直接沉降到与其密度对应的液面位置。浸液法也可行,前提是碎片足够大,能在空气和液体中准确称量且表面张力误差可忽略;试样过小时两次称量均不准确。
聚合物基体密度约为 0.90 至 1.20 g/cm³,矿物填料通常为 2.6 至 2.8 g/cm³,玻璃纤维约为 2.5 g/cm³。因此混合料实测密度随填料比例升高,可快速发现加料偏差;但精确定量仍需灼烧法或热重法。
堆积密度是填充规定容积的粒料或粉料质量,因此包含颗粒间的空隙,并取决于颗粒形状、粒径分布和装填方式。真密度只反映材料本身,数值总是更高。粉料和粒料通常同时报告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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